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粤开大办【2026】18号

文章来源:资产设备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6-06-30  浏览次数: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粤财资〔2011〕17号)和《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办公设备是指用于行政办公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通用设备设施。用于教学、实训、科研的,不属于本办法的办公设备管理范围。

办公设备分必备设备、选配设备及特批设备。必备设备是指按照工作岗位原则上必须配置的设备,如办公电脑等;选配设备是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选择性配置的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特批设备是指实行严格控制的,需报经特批购置的设备,如彩色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设备。

第三条 办公设备管理遵循“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原则,坚持“按岗配置、标准统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配置理念。

第二章 职责要求

第四条 资产设备管理部是全校办公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审核配置计划,组织采购,负责资产登记、调配和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 部门(单位)是办公设备使用和保管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设备工作,配备至少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设备台账管理,办理设备的购置入库、领用、账卡核对、调剂及报废申报手续,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及配合学校盘点工作。

第六条 设备使用人是设备保管第一责任人,应按规程合理使用和管理设备,如需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应当及时提出,并配合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章 配置标准

第七条 办公设备配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八条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包含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要求,按照《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附件)实施。

第九条 工勤岗位和公共办公场所按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配置,所配设备需指定保管人负责,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标注为“公用”。

第十条 因新开展专项工作或特殊工作需要临时配置办公设备的,可提出申请,由资产设备管理部调配,工作完成后须及时退回。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设备管理部对全校办公设备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各部门(单位)业务需求,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程序,通过购置或调剂方式进行配置。

第十二条 办公设备使用期限,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予更新;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尚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如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应及时维修。

第十三条 资产设备管理部根据设备购置需求,优先考虑调剂闲置设备,调剂不了的再考虑购置。禁止任何形式的设备闲置浪费,不得公物私用或擅自外借、出租、转让。

第十四条 办公设备申领通过学校办公系统线上办理,领用时需确认设备是否完好,签字领用,领用手续由所在使用部门、资产设备管理部留存。

第十五条 办公设备出现故障,通过学校办公系统线上申请维修(护)。资产设备管理部门应通过公开程序采购相应维修供应商统一维修(护)学校办公设备。

第十六条 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导致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由设备保管人负责承担维修费用。凡属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按照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教职工校内调动、退休或调离学校时,必须办理设备相关移交手续。

校内调动的: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原则上设备随人走;公用的部门办公设备,原则上留原部门使用。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上办理调拨手续。

退休或调离学校的:须将本人保管使用的所有设备交回原部门(单位),由资产管理员签章确认,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后,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工作仍需使用办公设备的,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借用申请,由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办公设备的报废按照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资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粤开大资〔2015〕6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如与上级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附件: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套、件、组)


价格上限()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要求

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台式电脑1/人(专职教师可选配笔记本电脑);处级及以上干部可以申请增配一台笔记本电脑。

5000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耗能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便捷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7000

6



打印机

A4

黑白

1/办公室,可根据工作增配。

1200

6

彩色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需审批。

2000

A3

黑白

7600

6

彩色

15000

6

票据打印机

3000

6

复印机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一体机/传真机

3000

6

扫描仪

4000

6

碎纸机

1000

6

投影仪

10000

6

空调

房间面积

配置标准

空调的价格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确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采购;尽量选购

包含送货和安装的设备,如需高空作业、钻孔、支架以及超出标配的铜管、水管,按实际结算。

8

15 ㎡以下

1

15-25

1.5-2 匹单

25-30

2-3

30-40

3-4

40-80

5-8

80 ㎡以上

按实际


资产设备管理部 ©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