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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设备资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产设备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办公设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日,学校已修订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并开展办公设备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部门目前使用、保管的全部办公设备(含必备设备、选配设备及特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使用方向”为教学、科研设备不在此次自查范围内。

二、自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715日。

三、自查内容

根据《办法》相关要求,重点自查以下情况:

设备台账情况

对照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设备台账,逐一核实本部门(单位)办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人、保管人等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设备配置情况

检查设备配置是否符合《办法》中规定配置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等情况。

设备保管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指定部门分管领导、配备资产管理员;设备使用人是否为第一责任人,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设备闲置、公物私用、擅自外借或出租等情况

人员变动与资产交接情况

是否存在教职工校内调动、退休或调离学校后未按规定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的情况。

公用设备标注情况

公共办公场所配置的设备,是否已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存放地点”标注为“公用”,并指定具体保管人。

四、自查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发动工作督促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保管人认真落实,确保自查工作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如实填报,及时反馈

自查结束后,请填写《办公设备资产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经部门资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716日前报送至设备管理科办公室中山校区教学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1835568@qq.com

问题整改,立行立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超标准配置、设备闲置、账实不符、人员未交接等,应同步提出整改措施,并在自查表中列明。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边查边改。

资产设备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对存在问题仍未整改的,将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五、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陈迪鸿

2.联系电话:0760-89911705

3.办公地址:中山校区教学楼102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附件:1.办公设备资产自查情况表

      2.电脑超标准配置情况汇总表

      3.《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粤开大办【202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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