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公设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日,学校已修订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并开展办公设备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部门目前使用、保管的全部办公设备(含必备设备、选配设备及特批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使用方向”为教学、科研的设备不在此次自查范围内。
二、自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重点自查以下情况:
(一)设备台账情况
对照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设备台账,逐一核实本部门(单位)办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人、保管人等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二)设备配置情况
检查设备配置是否符合《办法》中规定的配置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等情况。
(三)设备保管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指定部门分管领导、配备资产管理员;设备使用人是否为第一责任人,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设备闲置、公物私用、擅自外借或出租等情况。
(四)人员变动与资产交接情况
是否存在教职工校内调动、退休或调离学校后未按规定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的情况。
(五)公用设备标注情况
公共办公场所配置的设备,是否已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存放地点”标注为“公用”,并指定具体保管人。
四、自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发动工作,督促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保管人认真落实,确保自查工作细致、全面、不走过场。
(二)如实填报,及时反馈
自查结束后,请填写《办公设备资产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经部门资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7月16日前报送至设备管理科办公室(中山校区教学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1835568@qq.com。
(三)问题整改,立行立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超标准配置、设备闲置、账实不符、人员未交接等,应同步提出整改措施,并在自查表中列明。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边查边改。
资产设备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对存在问题仍未整改的,将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五、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陈迪鸿
2.联系电话:0760-89911705
3.办公地址:中山校区教学楼102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附件:1.办公设备资产自查情况表
2.电脑超标准配置情况汇总表
3.《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粤开大办【2026】18号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6年7月2日